案例:茌平区菜屯镇梁李村----违规加装设备偷盗气,行政拘留七日并追缴违法所得 2024年12月31日,对茌平区菜屯镇梁李村安装表铅封过程中,发现用户李某某存在偷盗气行为,公司稽查人员发现后立即取证并报案处理。 经调查,李某某擅自拆卸燃气计量装置,违规加装非标计量设备实施盗气。经公安机关调查取证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九条之规定,依法对李某某作出行政拘留七日并追缴违法所得的处罚决定。 案例:茌平区博平镇陈铺村----擅自拆表偷气,最终补缴全部气量金额 2025年1月25日,工作人员在核查过程中发现博平镇陈铺一户存在偷盗气行为。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并反馈相关情况,经核实确认该户偷盗气事实后,按流程开展处置工作。 案例:茌平区韩屯镇马杜村----更换燃气表偷盗气,最终补缴全部气量金额 2025年5月29日,安检人员在入户检查时,发现韩屯镇马杜村一户的燃气计量装置存在异常。安检员第一时间拍照取证并反馈给公司,工作人员上门核实后推进后续处置流程。 重要提醒:燃气设施碰不得 偷气行为“零容忍” 燃气设施属于公共配套设施,燃气管网相互贯通,任何个人或单位都不能擅自改动! 无论是安装、改造、移动还是移除燃气设备,都必须由燃气公司的专业人员操作。如果用户私自安装、改装、拆除燃气设施或计量装置,很可能导致燃气泄漏,一旦遇到明火,极易引发爆炸、火灾等事故,不仅会威胁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,还会牵连周边居民! 更重要的是,盗用燃气并非“小事”,而是明确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,情节严重的将构成刑事犯罪,面临的不仅是罚款,还有牢狱之灾。
【案例】偷气“省”的钱,最后都要还!
发布时间:2026-03-19 阅读量: